科技的日新月异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有利也有弊,互联网方便了我们的生活,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这是利,同时它也成为犯罪分子开设线上赌场的“不法之地”这是弊,那么的构成因素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首先,开设赌场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为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再次,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本罪;最后,开设赌场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非过失,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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