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 严选律师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发布时间:2022-02-10
律师解答:首先,我国没有“检查院”,只有“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的
法律依据:《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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