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鹏 严选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2-05-24
律师解答:“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因此,捕杀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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