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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安公布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30 22:08:42 来源:四川公安

四川公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坚决捍卫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筑牢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屏障。近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视频推进会并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雅安“5•28”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2年5月,雅安市石棉县公安局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小熊猫50只,全案查清涉案小熊猫369只,涉案价值1476万元。经查,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韦某多次从雅安石棉、甘孜泸定、乐山峨边等地非法收购小熊猫,通过其养殖场“洗白”后对外出售。

案例二:内江“8•18”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2年6月,内江市隆昌市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线索,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涉案穿山甲片制品30余吨,涉案价值3亿余元,截止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5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甘孜“12•2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2年4月,甘孜州泸定县公安局通过卡点查缉,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39只,全案查清涉案猕猴94只,涉案价值94万元。经查,2021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贺某等人通过投食引诱、布置陷阱等方式长期在甘孜州丹巴县非法猎野生捕猕猴并运输至其他省份出售。

案例四:阿坝“2•25”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2年2月,阿坝州松潘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查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麝香10个,全案查清涉案麝香15个(1只林麝只有1个麝香),涉案价值45万元。经查, 2020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白某等人在成都长期通过网络快递方式非法收购麝香,再通过网络快递出售至外省。

案例五:资阳“3•15”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2年3月,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挡获各类鱼获物550余斤。经查,2021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甘某等人在长江流域(沱江河)禁捕区域通过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野生鲤鱼、鲫鱼、草鱼、鳜鱼等水产品4000余公斤对外销售。

案例六:雅安“2•10”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22年5月,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破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5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桢楠19株。

案例七:乐山“3•24”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22年3月,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转发线索,破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捣毁窝点5个,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兰草2万丛(约10万株),涉案价值200余万元。经查,2021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通过微信、抖音等联系方式,非法采挖、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兰草。

案例八:凉山某铁钛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2年5月,凉山州会理县公安局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破获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查,2012年至2016年,会理县某铁钛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超审批红线范围在该县西排土场往盐边县方向排放废石废土,非法占用国有防护林地525.28亩。2019年至2021年,会理县某铁钛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在未取得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超审批红线范围在该县三道拐尾矿库排放尾矿,非法占用林地143.5亩(其中防护林52.65亩,用材林90.8亩)。

案例九:南充“1.07”非法采矿案

2022年1月,南充市阆中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涉嫌非法盗挖砂石18万方。

案例十:甘孜某矿业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21年11月,甘孜州康定市公安局根据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甘孜州康定市某矿业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某矿厂在生产加工金矿矿石过程中,将超标1416倍的含氰化物废水以接暗管的方式直接排放至金汤河,并任意处置尾矿库内含有氰化物的尾矿渣(危废HW33)2万余吨,氰化钠160余桶,造成严重污染。

四川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扣时代主题,坚定不移地做“生态红线”的捍卫者,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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