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四川省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8-02 11:55:03

虽然很多涉及犯罪数额的罪名,都有司法解释对其立案标准、立案数额进行了统一规定,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各个省市还是会制定更具体的执行数额,那么四川省挪用公款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四川省挪用公款罪根据行为不同定罪标准不同: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定罪标准为三万元以上;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定罪标准为五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四川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二十六、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

  1.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二)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1.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以上是庭立方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网页搜索庭立方或者,为你免费推荐,优选全国优秀刑辩律师,还可在线上免费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