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陈奇伟,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总工程师商成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法院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建成支持全国四级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信息系统,创新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有力推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简要介绍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
一、建成智慧服务系统,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人民法院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提供集约集成、在线融合的司法服务。
一是建设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支撑构建在线多元纠纷解决新格局。发挥平台集成主渠道功能,打破部门、区域和层级信息壁垒,构建“法院+”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广泛汇聚人民调解、行业专业调解、行政调解、基层干部、网格员等解纷力量,推动建立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为当事人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解纷服务。截至2022年9月,全国四级法院以及9万多个调解组织、35万多名调解员入驻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解纷服务,平均每个工作日就有几万件纠纷在平台进行调解,让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解决在诉前。
二是全面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做到诉讼服务全天候。研发上线覆盖四级法院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立案、开庭、送达等在线服务,老百姓办理诉讼事务可以全流程、全天候“掌上办”。通过在线方式开展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从平均往返法院近6次减少到只需要1至2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加速推进,2021年全国法院网上立案1143.9万件,实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三是构建多渠道诉讼服务平台,减轻群众诉累。全国法院全面建设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为来院当事人提供立案、咨询、调解等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以电话接入、语音和短信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诉讼活动提供最为便捷的服务。在各地法院建设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建成全国法院12368统一调度中心、全国法院统一短信平台,实现12368“一号”全国通办。
二、建成智慧审判系统,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审判工作中应用,助力法官寻找事实、适用法律。
一是推行基于电子卷宗的全流程网上办案,促进办案智能化升级。2016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指导各级法院随案制作电子卷宗,法官基于电子卷宗开展阅卷、合议等工作,审理过程全程留痕。通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网上流转,以往平均耗时15天的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工作,现在仅需几分钟即可完成。
二是研发各类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大幅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依托司法人工智能先进技术,为法官审判办案提供案件卷宗信息自动回填、法律知识服务、文书辅助制作、类案自动推送、庭审语音自动转录等智能辅助办案工具,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30%以上,庭审效率提升20%以上。
三是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多业务在线协同。实现政法机关办理刑事、减刑等案件网上协同化,统一证据标准,强化相互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实现与交通管理部门、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等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推进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前置、损害赔偿标准统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建成智慧执行系统,为破解“执行难”提供坚强支撑
执行工作是整个司法程序的关键一环,人民法院坚持执行信息化,构建现代化执行工作体系,不断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一是建成网络执行查控体系,破解查人找物难题。积极推动建立覆盖全国法院及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查控系统,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0多家单位、3900多家银行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信息,对各种财产形式做到全面覆盖、一网打尽,实现了依法调查财产方式的根本变革。
二是构建联合信用惩戒系统,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加强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开展联合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特定职务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化解财产变现难题。通过淘宝、京东等7家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标的物,传统拍卖程序中的公告、缴纳保证金、竞买、确认成交等所有拍卖行为,都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进行,着力解决财产变现难题,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实现拍卖环节违纪违法“零投诉”。截至2022年9月,全国法院网络拍卖成交额超过2万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超过600亿元。
四、深化司法大数据应用,助力司法管理和社会治理精准化
司法大数据是经济社会活动的晴雨表,蕴含着重要价值。人民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化司法公开,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运用司法大数据完善司法管理机制、服务经济社会治理。
一是支持司法信息主动公开,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支持案件信息依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截至2022年9月,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直播庭审2000余万场,访问量超过500亿次;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3亿余篇,访问量超过900亿次。
二是建成全世界最大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建成了覆盖审判执行、司法人事、司法研究、司法政务、信息化管理和外部数据等六大类数据的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实现全国法院所有案件信息实时、自动汇聚,每5分钟自动更新,已累计汇聚案件信息超过2.8亿件,数据可信度长期稳定在99%以上,为开展精准分析创造了条件。
三是深化司法大数据分析,服务司法管理和社会治理。支持审判态势实时分析,每年自动生成各级法院各类统计报表750余万张,使我国法院全面告别人工司法统计时代。实时开展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时间审判态势分析和业务研判预警,为司法改革和司法资源调配提供详实依据。开展司法大数据专题分析,建立面向社会治理的司法指数体系,分析经济社会运行的矛盾纠纷及其发展趋势,已累计形成1200余份专题报告,有力服务国家立法和社会治理。
五、创新智慧法院理论体系,推进诉讼制度在信息时代跨越发展
人民法院依托现代科技,重塑传统的线下审理模式和诉讼流程,构建完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推进中国智慧法院由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
一是发布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强智慧法院体系工程顶层设计。先后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遵循和规范,促进智慧法院建设从抽象到具体、由局部到全局、由定性向定量的转变。
二是出台三大在线规则,推动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球率先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形成了既分工明确,又衔接有序,有效覆盖司法活动全领域,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的规则体系,使各类在线司法活动有规可依、合法规范,标志着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基本建立。2021年底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广泛吸收人民法院在线司法有关成果,明确了在线诉讼的法律效力,有力推动了信息时代诉讼法律制度与时俱进。
三是出台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今年5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提出推进建成人民法院与社会各行各业互通共享的区块链联盟,进一步指引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
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可期。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着力建设以知识为中心、智慧法院大脑为内核、司法数据中台为驱动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继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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