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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巡回检察实施以来,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00余次

发布时间:2023-02-17 16:14:42 来源:澎湃新闻

2月17日,最高检举行“创新深化巡回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澎湃新闻从会上了解到,巡回检察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00余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5200余件,提出纠正违法建议4100余件,通过监狱巡回检察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近190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介绍,2018年以前,检察机关一直把派驻检察作为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开展法律监督的主要方式。为了完善法律监督体制机制,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提出巡回检察制度改革,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予以确认。从2018年5月试点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扎实推进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巡回检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针对“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顽瘴痼疾和监管改造等问题,陈国庆表示,自2020年起,最高检分5批组成16个巡回检察组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实现了参加、接受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的省份“全覆盖”。

为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陈国庆介绍,2021年最高检在20个省份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2022年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最高检首次直接组织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涉及河北、湖南等四个省的相关看守所。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2100余次,提出检察建议2400余件、纠正违法通知书4600余件,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250余件。

与此同时,陈国庆还提到,最高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从2022年4月开始,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加强对交付执行、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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