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虚假信息泛滥,网络谣言也屡屡出现。那么如果有人发布或者传播了诽谤或者造谣的信息,受害人应该如何对这种行为进行起诉呢?
【律师解答】
属于既可以自诉也可以的犯罪。人民检察院进行起诉的法定情形有两项:一是第98条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代为告诉;二是刑法第246条规定: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以作为公诉案件论处。
对于前一种情形,法律规定“代为告诉”,究竟属于自诉还是公诉,值得追问。一些国家规定检察机关对于自诉案件符合特定情形时可以担当自诉,认为案件仍然属于自诉性质,只是由检察机关为自诉权人担当起诉讼的责任。这种担当诉讼包括自诉权人因特定原因无法行使自诉权或者继续自诉的情形。在我国,代为告诉意味着检察机关属于代位提起诉讼的主体,如果无须立案侦查则直接提起诉讼,代表的是自诉权人而非公共利益,这样案件仍然属于自诉性质,不产生自诉转公诉问题。
第二种情形不同,检察机关认为该案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性质,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属于自诉转公诉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