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集体资产是一项侵犯农民集体经济权益的违法行为,构成了侵犯集体资产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犯罪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主要刑罚为。
【律师解答】
倒卖集体资产指的是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及其他集体资产以非法手段获取财物的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不仅侵占了农民集体的经济权益, 也对实现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形成了严重的障碍。因此,将其视作侵犯集体资产罪加以惩治是必然的选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侵犯集体资产罪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果罪名成立, 犯罪者面临的主要刑罚为有期徒刑; 采用违法手段获取的财物将予以没收;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 也可能被判处等其他种类的刑罚。需要注意的是,倒卖集体资产本身是一项比较摩擦性和复杂的行为,其在制定时未必能够始终准确界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存在着诸如“一事不成,再取其半”的惩罚策略,即根据犯罪的程度和性质采用适宜的惩戒措施并进行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一条 【公共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