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核酸检测报告涉及违法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定义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或者等惩罚。
【律师解答】
随着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形势逐渐好转,相关防疫措施和限制已经渐渐解除,但是为了继续保护公众利益,一些地区仍然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对于一些人渴望规避检测结果的声音,甚至会有黑市上出现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的现象。这种行为擅自操作公共健康资源,会严重威胁到社会安全,构成违法行为。其行为已经被我国《刑法》第282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规定所定义,并被视作是一种犯罪行为。依照《刑法》第282条所提供的法律行为,已知滥用较常见方式之一伪造或购买者伪造相关文件(诸如核酸检测报告)方便自己逃避防疫措施。但如果该行为查证属实,则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刑事制裁的惩处。《刑法》第282条规定,构成该罪名的期限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检测后立即认错,积极沟通和合作,并能够有效保护公众安全,那么有可能获得缓刑。最后强调:请所有公民在进行任何出行前务必查询相关疫情限制和保障措施,保持社会责任感和公共利益意识的共同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