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假死不属于明文刑事罪,但若其行为影响司法机关公正审判、扰乱公共秩序或侵害他人平等人格权,则涉嫌其他罪名,需根据情节认定相应犯罪行为。
【律师解答】
在我国中,目前尚无针对“伪造假死”的明确罪名。但如果伪造假死者表现出的是欺诈、虚假陈述等恶意,从而影响公共秩序,或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就可能被认定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而构成相应的犯罪行为。具体而言,如果伪造假死所涉及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或实质性伤害,那么此行为就可能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对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损害或侵犯;如伪造假死者影响司法机关的公正审判,干扰了正常社会秩序,涉及到违反治安管理的方面。总之,尽管当前我国刑法中暂未明确规定“伪造假死”行为涉及哪些罪名,但在实践中,如该行为具有一定的恶意性和破坏性,也会被认定为犯罪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行为的影响、危害等因素,来认定和准确定罪量刑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