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有毒、有害或者过期食品罪属于行,刑期可达三年以上;情节严重者,可判处五年以上,并处。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罪行轻重、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法律分析】
贩卖有毒、有害或者过期食品属于侵犯公共安全罪行,其涉及到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被我国法律视为一种严重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贩卖有毒、有害或者过期食品罪的刑期可达三年以上,具体刑期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罪行轻重、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同时,情节严重者也可能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判决。如果贩卖的食品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例如导致人员死亡、重伤等,那么罪犯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此外,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情节极其恶劣、危害性极大,罪犯也可能会被判处较长的刑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贩卖食品罪是一种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不仅会导致个人受害,还会对公众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因此,法律对此类行为严惩不贷,以保障公民的身体权益和社会稳定。对于社会上贩卖有毒、有害或者过期食品的行为,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公共安全和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