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翻供后,并不一定会自首。自首是指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罪行,而翻供是对之前作出的证言进行撤回或修改。虽然翻供可能会降低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愿意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接受相应的惩罚。决定是否自首,还要考虑个人的情况、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律师的建议等因素。
【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翻供后是否会自首,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首先,自首是指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罪行,这与翻供并不完全重合。翻供是指对之前作出的证言进行撤回或修改,目的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或者给其他人带来不利。而自首则是一种道德上的认罪表态,表示嫌疑人愿意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接受相应的惩罚和教育。因此,即使犯罪嫌疑人翻供了,也并不意味着他们一定会自首。其次,犯罪嫌疑人是否自首还取决于个人情况、案件复杂程度以及律师的建议等因素。一方面,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的意愿,并且认为自己的罪行已经被揭露无遗,那么就很可能会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罪行。另一方面,如果案件较为复杂,涉及的罪行种类多样,或者犯罪嫌疑人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也可能会考虑通过自首来减轻刑事责任。此外,律师的建议也会对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决定产生影响。如果律师认为自首有利于减轻刑事责任或者获得更轻的判决,那么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会考虑自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