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11个月的可以依法获得减刑,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其是否表现良好、是否认罪悔罪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法律分析】
我国对于犯罪嫌疑人 减刑的规定包括“”和“减刑”两种类型。其中,“假释”指的是在犯罪嫌疑人服刑期间,如果其表现良好、认罪悔罪,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则可能获得假释;而“减刑”则是指在服刑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原判刑期缩短的处理方式。判刑11个月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认罪悔罪等,则按照刑法规定有可能获得减刑。具体减刑时间长短,视具体情况而定。需要注意的是,减刑不能完全取代判决本身,只能对原判刑期进行部分折算。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因为健康、再教育等原因获得减刑,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因素对于减刑的作用相对较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