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收款后退回并不能免除罪责,因为这并不能改变其犯罪行为,只是在被发现之后进行了一定的弥补。如果主动向有关部门如实供述受贿行为并积极退赃,情节较轻的话,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限定了受贿人接受财物的方式,但是并没有规定收回财物的途径。从法律角度来看,收到贿赂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只是退回贿赂钱财,不能削减犯罪事实及其危害性。受贿收款后能否从轻或减轻处罚要具体分析,取决于不同的情况。如果主动向有关部门如实供述受贿行为并积极退赃,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如果受贿数额较大、退赃不全、不如实供述等情况,仍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需要注意的是,在退赃时一定要如实说明受贿的时间、对象、数额等情况,并按照规定程序交给有关部门,不能私自处理。否则,会被认为是逃避法律制裁,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