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规定,传播淫秽视频罪的为七年。如果超过了七年,那么就不能再以此罪名起诉。
【法律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追诉时效为七年。该罪名包括传播淫秽视频、音频、图片等多种形式,罪行严重性根据传播内容和恶劣情况而定。在七年之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审查、起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惩处。如果超过了七年,那么就不能再以此罪名起诉犯罪嫌疑人。需要指出的是,传播淫秽物品属于涉黄行为,违法行为严重,对社会影响也非常不良。按照法律规定,不仅涉及行政处罚或者刑事惩处,同时也可能导致社会道德谴责、名誉受损等后果。因此,任何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进行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杜绝不良风气的蔓延。在处理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都需要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审查。需要保证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审查决策程序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同时也应该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严肃、公正、有效地处理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风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