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40万元并主动退还全部款项,仍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具体刑期取决于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规定,是一种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犯罪人通过虚假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的财物。如果涉及数额较大且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后果,将会被认定为特别严重情节,最高可判处。在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还全部款项,这是自首、立功表现,但不一定会减轻其刑事责任,仍然需要考虑其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犯罪人的行为有明显的犯罪主观恶性,且其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其将面临更长的有期徒刑。因此,我们需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轻信陌生人的信息和电话,防范被骗。如若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报警、寻求帮助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得到及时、准确的帮助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