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其中,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法定紧急情形,是指第八十条所列举的情况。
【法律解析】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 证据 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 刑事诉讼法 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