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我国中明确规定的犯罪之一,在第 two 百六十条中有所描述。其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占有、使用或者侵吞全民所有或部分财产,或者将全民所有或部分财产用于本人或者他人非法占有、使用或者侵吞的行为。其中,涉及的财产范围包括全部或部分国家机关的财产,以及其他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的构成要件包括:(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保管、支配、批准等权力;(2)挪用的是全部或部分国家机关财物或者其他属于全民所有的财物;(3)有占有、使用或者侵吞全民所有或部分财产的目的;(4)未经合法授权或者适用的程序超过职权范围行使职权;(5)情节严重。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不仅侵犯了全民所有财产的权益,也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公信力。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处罚也比较严厉,可能会被判处、、等刑罚。同时,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的,相关机关应及时展开调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占有、使用或者侵吞全民所有或部分财产,或者将全民所有或部分财产用于本人或者他人非法占有、使用或者侵吞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财物范围、目的、行为程序和情节等。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应依法进行调查和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