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罪是指被依法追加执行的人,明知有能力履行还是故意拖延不履行的行为,构成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罪名一般会被判处、或者等处罚。
【法律解析】
拒不执行罪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一种依法追加执行犯罪,该罪名适用的情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依法追加执行的人明知自己有能力履行,却故意拖延不履行;二是被依法追加执行的人通过一定手段转移、隐匿财产等方式,严重妨碍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拒不执行罪一般被认为是一种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需要给予足够的处罚。一般情况下,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较小,可以判处拘役、罚款等轻微刑罚;如果情节较为严重,或者有多次拒不执行的记录,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一定的有期徒刑、没收财产等刑罚。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和加强对拒不执行罪的打击和惩治力度。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出台过多个司法解释,明确了对于该罪名的适用标准和量刑要求。此外,一些地方还成立了专门的拒不执行办公室,加强了对该罪名相关案件的协调和处理。总之,只有积极加强预防,从制度上杜绝拒不执行等犯罪行为,才能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