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若挪用资金达到四十万,在三个月内归还后,也是可能会被判刑处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法律解析】
1.挪用资金40万元归还,涉嫌,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案发后归还的,不影响挪用资金罪的成立,但属于从轻处罚情节。挪用资金数额达到较大的,并且超三个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的,就会构成犯罪。
2.挪用资金构成犯罪的情形具体如下:
(1)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营利活动与非法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如用于消费娱乐活动等,必须数额较大并且超过3个月未还;
(2)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只要求数额较大不要求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3)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不问挪用数额与时间均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