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的处罚规定是:贪污、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贪污、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法律解析】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是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是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是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 判处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判决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将终身监禁,不得减刑、。 贪污受贿罪的犯罪金额达到上述金额标准后,又有其他加重情节的,将提高一个量刑幅度进行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量刑标准均为法定刑。具体到个案的量刑,法庭会视证据情况、行为的严重程度、后果、行为人事发后的表现(如是否自首、是否认罪、是否赔偿)来进行综合判断,即使罪名成立,行为人通过认罪或者补救等方式,争取从轻或减轻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三条 【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