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务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
【法律解析】
一般职务侵占罪是这样判刑的: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