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减刑申请需要财产执行书作为证明。财产执行书是指被执行人的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拍卖所形成的书面记录。财产执行书可以证明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对于减刑申请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减刑是指对已经被判处刑罚的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依法减轻原判决的刑罚。减刑申请需要提供减刑的相关证明和材料。其中,财产执行书是减刑申请中的一项重要证明材料。财产执行书是由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形成的,记录了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拍卖的情况。具体来说,当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时,会制作财产执行书,用于记录相关情况以及债权人的权益保护。财产执行书在减刑申请中有两个方面的作用。首先,财产执行书可以证明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在减刑申请中,被执行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承担了一定的刑事责任,并通过执行程序失去了一部分财产,这将有助于法院对其减刑请求的审查和判断。其次,财产执行书也是验证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赔偿义务的依据。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通过财产执行程序形成的执行信息将对减刑申请产生不利影响。需要指出的是,财产执行书并非减刑申请的必要条件,而是强化减刑申请的证明材料之一。除财产执行书外,被执行人还可以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犯罪改造表现记录、学习培训证明等,用于证明自己的服刑良好表现和立功行为。综上所述,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减刑申请需要提供财产执行书作为证明之一。财产执行书可以证明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是否履行赔偿义务,对于减刑申请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财产执行书并非减刑申请的必备条件,被执行人还可以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支持自己的减刑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