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800万属于贪污犯罪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可被认定为。贪污罪的刑期根据数额大小不同而有所差异,最高可判处或者,具体刑期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性质及社会影响等因素。
【法律解析】
挪用800万属于贪污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私分、隐匿、侵占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贪污罪的刑期根据数额大小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刑期的确定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 数额大小:贪污罪的刑期与贪污数额有密切关联。刑法规定了不同金额范围内的刑期划分。挪用800万的数额较大,可能被视为较严重的贪污行为。2. 犯罪情节:除了数额大小,还需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如是否存在恶意目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3. 社会影响:贪污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将被考虑。挪用800万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财物的利益,可能对公众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也可能导致刑期较重。总之,贪污罪的刑期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裁定。建议咨询当地专业律师,以获取关于个案处理的具体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