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被拘留后,亲属收到拘留通知书的,可以向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了解拘留的情况,例如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如果行政拘留的,可以到收押的拘留所会见。
【法律解析】
家里人被拘留了,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查找他们被关押的地点:1、联系当地公安局:您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公安局的电话,询问是否有您家人的信息。如果有,他们会告诉您他们被关押在哪个拘留所。2、上网查询:有些地方的公安局会将被拘留的人的信息发布在网上。您可以通过当地公安局的官方网站或者其他政府网站查询。3、去派出所咨询:如果您不确定当地的拘留所在哪里,可以前往当地派出所咨询,他们会提供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拘留逮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