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立案标准是: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3、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多次索贿的;
4、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5、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法律分析】
非国家工作人员的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