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 严选律师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3-09-20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贪污、受贿的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律分析】
贪污贿赂罪的认定如下:
1、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贪污;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4、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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