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负次要责任是承担事故责任,具体如下: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2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次责是指在承担责任时,相对于主要责任来说更小的责任,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八十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