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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呷某获轻判7年徒刑

发布时间:2011-07-13 00:00:00 浏览:4736次 案例二维码

    编者按:刑事诉讼事关被告的人身自由,甚至是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当贫弱的被追诉人,深陷刑事案件而无力聘请律师时,可以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获得律师帮助权,保障自己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在四川刑事律师网团队律师看来,无论是法律援助的案件,还是付费委托的案件,只要是我们的当事人,团队律师必将利剑出鞘,匡扶正义,用刑事律师的专业、敬业让每个被告获得公平公证的审判。


    扶贫助弱,历来是社会提倡的美德,也是社会正义之举。

——律师箴言

    案情简介
    被告呷某系四川甘孜州藏族人,在2009年1月至3月期间,通过手机给在印度的泽某详细提供因在甘孜闹事被公安机关抓捕的人员及关押情况等情报。公诉机关以被告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援助历程
    本案被告呷某没有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鉴于本案案情重大,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采用为被告指定辩护人的方式提供法律援助。四川刑事律师网团队律师在接到援助任务后立即着手本案的援助工作。

    阅卷。联系承办法院,要求尽快阅卷。在会见被告前,律师希望从公诉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中了解到本案的案情,证据,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以便在会见时能和被告就案情做更好的沟通。本案因涉及到国家秘密,所以无法像普通案件一样复印到本案卷宗。但是律师并没有放弃,经过和法官的沟通,我们了解到本案的一些基本案情,被告的个人情况。对于案件的某些需要保密的证据法官也同意我们的要求在开庭前找专人在专门的地点陪同阅卷。

    会见。会见工作要及时。了解到上述案件信息后,律师决定先会见被告。时间不等人,特别是刑事案件,律师的工作必须要及时跟进。虽然在一般的案件中,律师会在详细地阅卷工作后再开展下一步的会见工作,但是本案的特殊性,让承办律师及时采用了灵活的办案方式—先会见。本案的会见难度之大是承办律师事前没有预料到的。被告被关押在四川省第二看守所。一般案件的嫌疑人通常不会拘押在四川省第二看守所,所以对于看守所的地址,律师多方打听还是无法得知准确的地址。联系四川省看守所、成都市看守所,只要是成都市内的看守所都联系了相关人员,连看守所的警官都无法准确提供四川第二看守所的具体位置。为了尽快会见到被告,承办律师立即联系了四川省安全厅,成都市安全局,查询案件的情况,被告拘押的详细地址。辗转反侧了一个下午,律师终于在成都市温江郊区一未挂牌的建筑物前找到了四川省第二看守所。到了看守所律师却被告知,被告不懂汉语,并且鉴于藏语方言差异性很大,必须要通过懂甘孜州藏语的翻译人员我们才能和被告交流。因为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翻译的人选也有着极高的要求。第一次会见就这样无功而返。

    在法律援助的案件中,寻找翻译本应当是援助中心,法院的义务,律师只需在现有的条件下做好援助工作。但在四川刑事律师网律师团队看来,无论案件有有么棘手,会见有多么困难,只要是我们的当事人,我们必当为了被告的合法权益穷尽一切救济手段。团队律师利用和某大学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了翻译人员的寻找和筛选工作,终于确定了符合要求的翻译人员。当再次会见被告时,我们就被告的主观动机、案件事实等本案的很多关键性问题和被告进行了交流和沟通。
法庭辩护。在会见被告时后,律师为下一步的法庭辩护工作做了缜密的准备工作。在庭审时,律师就被告提供给境外人员的信息是否是属于情报;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被告在提供上述信息的主观心态;被告归罪后的态度等方面提出了辩护意见。对于律师所作出的大量工作,被告一再通过翻译向我们表示感谢,这位藏族汉子在法庭上向所有的人真切地说道:“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律师还会为我提供这么多的帮助!”

    判决结果。根据刑法规定为境外非法提供的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对本案宣判,判决书中明确记载对辩护人所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更多内容参见: 
    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098.html
    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67.html
    3、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7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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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呷某获轻判7年徒刑

发布时间:2011-07-13 00:00:00 浏览:4736次

    编者按:刑事诉讼事关被告的人身自由,甚至是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当贫弱的被追诉人,深陷刑事案件而无力聘请律师时,可以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获得律师帮助权,保障自己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在四川刑事律师网团队律师看来,无论是法律援助的案件,还是付费委托的案件,只要是我们的当事人,团队律师必将利剑出鞘,匡扶正义,用刑事律师的专业、敬业让每个被告获得公平公证的审判。


    扶贫助弱,历来是社会提倡的美德,也是社会正义之举。

——律师箴言

    案情简介
    被告呷某系四川甘孜州藏族人,在2009年1月至3月期间,通过手机给在印度的泽某详细提供因在甘孜闹事被公安机关抓捕的人员及关押情况等情报。公诉机关以被告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援助历程
    本案被告呷某没有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鉴于本案案情重大,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采用为被告指定辩护人的方式提供法律援助。四川刑事律师网团队律师在接到援助任务后立即着手本案的援助工作。

    阅卷。联系承办法院,要求尽快阅卷。在会见被告前,律师希望从公诉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中了解到本案的案情,证据,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以便在会见时能和被告就案情做更好的沟通。本案因涉及到国家秘密,所以无法像普通案件一样复印到本案卷宗。但是律师并没有放弃,经过和法官的沟通,我们了解到本案的一些基本案情,被告的个人情况。对于案件的某些需要保密的证据法官也同意我们的要求在开庭前找专人在专门的地点陪同阅卷。

    会见。会见工作要及时。了解到上述案件信息后,律师决定先会见被告。时间不等人,特别是刑事案件,律师的工作必须要及时跟进。虽然在一般的案件中,律师会在详细地阅卷工作后再开展下一步的会见工作,但是本案的特殊性,让承办律师及时采用了灵活的办案方式—先会见。本案的会见难度之大是承办律师事前没有预料到的。被告被关押在四川省第二看守所。一般案件的嫌疑人通常不会拘押在四川省第二看守所,所以对于看守所的地址,律师多方打听还是无法得知准确的地址。联系四川省看守所、成都市看守所,只要是成都市内的看守所都联系了相关人员,连看守所的警官都无法准确提供四川第二看守所的具体位置。为了尽快会见到被告,承办律师立即联系了四川省安全厅,成都市安全局,查询案件的情况,被告拘押的详细地址。辗转反侧了一个下午,律师终于在成都市温江郊区一未挂牌的建筑物前找到了四川省第二看守所。到了看守所律师却被告知,被告不懂汉语,并且鉴于藏语方言差异性很大,必须要通过懂甘孜州藏语的翻译人员我们才能和被告交流。因为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翻译的人选也有着极高的要求。第一次会见就这样无功而返。

    在法律援助的案件中,寻找翻译本应当是援助中心,法院的义务,律师只需在现有的条件下做好援助工作。但在四川刑事律师网律师团队看来,无论案件有有么棘手,会见有多么困难,只要是我们的当事人,我们必当为了被告的合法权益穷尽一切救济手段。团队律师利用和某大学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了翻译人员的寻找和筛选工作,终于确定了符合要求的翻译人员。当再次会见被告时,我们就被告的主观动机、案件事实等本案的很多关键性问题和被告进行了交流和沟通。
法庭辩护。在会见被告时后,律师为下一步的法庭辩护工作做了缜密的准备工作。在庭审时,律师就被告提供给境外人员的信息是否是属于情报;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被告在提供上述信息的主观心态;被告归罪后的态度等方面提出了辩护意见。对于律师所作出的大量工作,被告一再通过翻译向我们表示感谢,这位藏族汉子在法庭上向所有的人真切地说道:“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律师还会为我提供这么多的帮助!”

    判决结果。根据刑法规定为境外非法提供的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对本案宣判,判决书中明确记载对辩护人所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更多内容参见: 
    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098.html
    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67.html
    3、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7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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