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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在押人员去医院就医应该由谁批准?

发布时间:2011-07-13

 

现在看守所规公安机关管辖,看守所在押人员去医院就医应由当地公安机关的局长批准。一般的时候由主管看守所的副局长签字就好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五条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和第二十六条 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更多关于看守所知识请参见四川刑事律师网看守所专题: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22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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