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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猥亵儿童,现在还能立案吗?

发布时间:2024-07-15 11:23:12

如果猥亵儿童情节严重,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年也并没有超过追诉时效,可以报案。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二、追诉期限:《刑法》对犯罪追诉时效的规定,根据其第87条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猥亵儿童罪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五年,经过十年也是可以报案被追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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