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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没有当庭宣判是好事还是坏事?

发布时间:2024-10-14 13:45:24

刑事案件的当庭宣判只是一种宣判方式,并没有好坏之分,只有案件事实清楚才能适用当庭宣判。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不能硬行判决。
一、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刑事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二、法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后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刑事律师,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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