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瑶 严选律师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关键词:偷税罪,逃税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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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的认定需要涉及一下几个方面: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法规。税收法规的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在行为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依法应当缴纳某种税款而不缴纳的,构成偷税犯罪。没有缴税义务或者没有采取法律规定的隐瞒、欺骗等手段,均不能构成犯罪。
3.主观上是故意行为。如果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收法规,或者由于工作失误等原因,而漏缴税款;或者由于客观原因未能按期缴纳税款也不构成犯罪。
4.犯罪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情况下,犯罪主体与纳税主体的范围是一致的。在实际中,下列人员都有可能成为偷税罪的犯罪主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及其直接策划、决定、指使和主持进行偷税的人,如厂长、经理、会计、主任或者其他直接参与偷税的人;个体工商户以及工资、奖金、劳务所得每月收入超过800元的个人。如果非纳税义务人与纳税义务人相互勾结,共同实施偷税行为,构成犯罪的,按《》规定,对非纳税义务人也应按偷税罪共犯论处。如果税务人员与纳税人勾结,或者税务人员指使纳税人实施偷税的,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有共同的偷税行为,应当认定为偷税罪的共犯。此外由税法规定,或者由税务部门委托,代表国家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收、代扣代缴税款的单位或者个人也可能犯偷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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