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鹏 严选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9-02
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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