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颜曦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9-01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注意:第四、第五种情形是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第七种情形最长可以拘留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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