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科 严选律师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2012-08-14
庭立方:根据,从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两方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管辖作了规定。
(1)地域管辖: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关联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28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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