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震 严选律师
四川发现(雅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雅安市
发布时间:2012-08-29
庭立方答: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抽象与具体的关系。总则规定的是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是对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的抽象概括;分则规定的是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定刑,是对总则规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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