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开勇 严选律师
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昆明市
发布时间:2013-01-16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二条 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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