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
为了指导安徽省律师从事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业务,有效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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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
为切实维护公民人口信息安全,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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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
为进一步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农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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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8〕203号)精神,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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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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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司法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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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
(2011年8月1日)一、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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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现就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活动,通告如下:一、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冠肺炎,拒绝隔离治疗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冠病毒或造成病毒传播危险,危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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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印发《关于强制执行中房屋腾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08.15·【字号】皖高法[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08.15·【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执行正文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印发《关于强制执行中房屋腾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省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切实解决强制执行中房屋腾退中的疑难问题,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现将《关于强制执行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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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皖高法[2018]125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广德、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依法惩治“套路贷”犯罪活动,坚决遏制“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蔓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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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8.04.11·【字号】·【施行日期】2018.04.1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执行正文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省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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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5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3日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14号),进一步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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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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