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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是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不仅侵犯了公民的民主权利,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那么报复陷害罪一般怎么判呢?律师解答: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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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是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不仅侵犯了公民的民主权利,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那么报复陷害罪有死刑吗?律师解答: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报复陷害罪没有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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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是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不仅侵犯了公民的民主权利,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那么报复陷害罪中的报复陷害是什么意思呢?律师解答:“报复陷害”,主要是指利用手中的权力,以种种借口进行政治上或者经济上的迫害,如降职、降级、调离岗位、经济处罚、开除公职、捏造事实诬陷其经济、生活作风上有问题等。报复陷害的行为,必须是采取滥用职权或者假公济私的方法。如果行为人进行报复陷害与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没有联系,则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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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是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不仅侵犯了公民的民主权利,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那么报复陷害罪最轻判多久呢?律师解答: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知,报复陷害罪最轻可以判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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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是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不仅侵犯了公民的民主权利,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那么报复陷害罪最重可以判多久呢?律师解答: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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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扣押“人质”的方式,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如何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呢?律师解答:“一定行为为目的”,实践中大多是追索债款,要求“以钱换人”。这种行为从形式上看与《刑法》第239条第1款规定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行为很相似,但实质上有很大区别:第一,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后者以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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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属于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绑架罪的情况很复杂,有的往往以杀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出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常常受虐待;有的甚至至“撕票”(将被害人杀害)后再勒索财物;但也有的绑架完就后悔了,还主动放人。那么如何认定绑架罪的既遂呢?律师解答:绑架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将被害人劫持并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而不是以勒索的财物是否到手或者其他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如果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他人及时进行解救等客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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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属于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绑架罪的情况很复杂,有的往往以杀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出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常常受虐待;有的甚至至“撕票”(将被害人杀害)后再勒索财物;但也有的绑架完就后悔了,还主动放人。那么如何正确认定偷盗婴幼儿的犯罪性质呢?律师解答:对于偷盗婴幼儿的案件,应当按偷盗婴幼儿的目的不同,分别定罪。根据《刑法》第239条第2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并依照《刑法》第239条第款的规定处罚;根据《刑法》第2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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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属于刑法规定的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那么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绑架应否承担刑事责任呢?律师解答:按照《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等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这一司法解释的精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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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浙江省是如何规定倒卖文物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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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那么浙江省是如何规定倒卖文物罪中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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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作为一种刑事法律制度,在刑事领域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缓刑集刑罚社会化、个别化、人道化于一身,符合刑罚发展的基本趋势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潮流。那么倒卖文物罪可以判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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