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2015年,何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被佛山市某区分局拘留,家属委托了南芳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二、办案经过接受委托后,南芳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当事人表示,自己虽然有职务侵占的行为,但金额不大,希望能和公司方协商。会见后,在南芳律师的协助之下,家属方与公司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和解。三、案件结果该案在
一、简要案情A公司在2010年2月指派公司投资部总监王某将公司一批皮料(系100万元债权的抵押物)存放于仓库,并在价格合适时出售以挽回经济损失。2010年7月王某从公司离职,但公司仍将皮料的后续处理工作交由王某跟进。2011年A公司向王某询问皮料的处理情况,王某推说不知情,并将仓库地址告知公司,公司
一、案情简介一、2005年6月1日,时任某看守所民警的被告人邝某某委托同事褐某某用该所被羁押人员杨某的身份证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账户。2005年7月初,邝某某以交人民币40000元罚金就可以帮被羁押人员刘某很快出所为名,骗取刘某的信任,后刘某用被告人邝某某的手机打电话给其母亲杨某某,让其向该账户汇入人
一、案情简介2013年4月,广州市某某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全某某和周某,利用自己在单位管理财务的便利,侵占了公司财产50000元。公司发现后报案,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对全某某立案侦查。二、办案过程全某某委托了南芳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考虑到涉案的金额只是较大,尚未达到巨大的程度,如果争取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