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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南芳律师为其辩护。缓刑

发布时间:2021-08-12 15:11:32 浏览:6756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3年4月,广州市某某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全某某和周某,利用自己在单位管理财务的便利,侵占了公司财产50000元。公司发现后报案,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对全某某立案侦查。

二、办案过程

全某某委托了南芳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考虑到涉案的金额只是较大,尚未达到巨大的程度,如果争取到被害人广州市某某燃气公司的和解、谅解,就有机会取保候审,于是积极与被害人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全额退还侵占的款项。

但公司对周某和全某某侵占财产的行为非常气愤,坚决不同意和解,要求严惩,以在公司内部起到警示作用。谈判陷入僵局,辩护人改变策略,将周某、全某某出具的悔过书递交公司,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公司看在两个年轻人初次涉嫌犯罪、侵占公司财产时间短、金额小等方面综合考虑,给年轻人一个改过的机会;又经过数次的沟通,公司方终于同意与周某、全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出具了谅解书。

拿到和解协议和谅解书后,辩护人马不停蹄将材料交到经办部门,申请取保候审,几天后周某和全某某被顺利取保候审,得以重获自由。

三、辩护思路

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全某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公司的经济损害,取得公司谅解等多方面从轻处罚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理,并提出在8个月有期徒刑以下量刑、适用缓刑的量刑意见

四、办案结果

2013年12月25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全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五、办案心得

全某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如果未能与被害人单位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单位的谅解,判处缓刑的可能性较低,辩护律师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应该注意做该方面的工作,充分利用法律知识、办理案件的经验和掌握被害人的心态,如果谈判陷入僵局,辩护人也应懂得改变策略,斗智斗勇,尽量促成双方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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