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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2014年8月,被告人范某某以某顺公司为名,以支付货款为借款用途,从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获取短期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7.8%,借款期限为一年。当月,被告人范某某从银行获取上述借款后即以年利率24%的借款利率将该500万元出借给世贸公司。2015年9月,因世贸公司未及时还款
暂未录入亲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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