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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024
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李坤团队为其辩护,获在法院审理阶段检察院撤诉,为当事人挽回经济和荣誉损失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4年44号一、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女,已退休。因其参与中商xx有限公司涉嫌非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分别于2020年11月17日、12月22日被公安局、检察院取保候审,2021年12月21日,检察院决定对其提起公诉,建议量刑为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三个月

金融犯罪
05.18 2022
李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李坤刑辩团队李坤律师、邓毕霄律师、樊攀律师积极为其辩护。

一、案情简介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分别于2012年3月、9月注册成立Y投资咨询有限公司、Z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Y公司、Z公司之名,网罗于某、董某、周某、许某、张某等数十人,对外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息放贷业务。2012年8月起,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于某、董某、周某等人积极参加

涉黑涉恶犯罪
暴力犯罪
金融犯罪
05.18 2022
郝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李坤、樊攀律师为其辩护,获缓刑

此案件已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2-070号一、基本案情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被告人郝某某伙同余某某等人在未经国家有关金融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成立贵州省贵阳市报单中心,通过人传人等方式,以承诺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开宣传某理财项目及某某公司的相关理财产品,吸引社会公众投

金融犯罪
公司高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