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件已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2-044号)一、案情简介张某,男,江西省外人,长期在赣州某县工作、居住、生活,按理说一个有固定工作、生活且没有犯罪前科的人,不应该卷进刑事案件之中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可是世事无常,有时候不去找麻烦,麻烦却会主动找上门。2021年11月,赣州赣南脐
一、案情简介2017年底,犯罪嫌疑人刘某1、谢某某以及龚某成立了一个名为香港CEO交易所的平台,该平台主要从事数字虚拟货币交易,用户可以在香港CEO交易所平台式进行人民币充值,支持用户从其他平台或者自己的“钱包”将数字虚拟货币转入平台,可以进行“法币”
一、案情简介2019年12月14日,受害人袁某在某某网与一某某网昵称“铭心”的用户互加好友几天后确立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12月23日左右,“铭心”以赌博赚钱为名,引诱袁某到一网站上投注。袁某在网站上充值投注并盈利后发现无法提现,损失人民币共计336
一、案情简介2014年,犯罪嫌疑人严某贞和陈某、王某、曾某、熊某琴、施某菊分别通过冯某金(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开设的“某某培训机构”报名参加了赣州某大学综合改革试点自考。后因省教育厅政策改变,赣州某大学英语科目二不能免考,陈某等6人认为自己无法通过成人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