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2008年至2013年间,桂平市Y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某某在没有办理合法项目开发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征用位于桂平市X村某屯A队、B队的农田开发S街房地产项目,并找到时任桂平市X村镇建设规划站站长的被告人薛某某协助其开发,被告人薛某某同意后安排时任副站长的被告人杨某某和李某某等建设站工作人员协助
一、案情简介2018年2月-7月,谭某某带队出警查处某宾馆、某酒店的休闲中心的卖淫场所,两次中当场抓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各20余名,其中涉嫌卖淫的女子各至少6名。谭某某明知该案件中涉嫌卖淫女子达3人以上,依法可构成组织卖淫、容留卖淫刑事犯罪,为徇私利,由朱某某决定,对卖淫女及嫖娼男子私下罚款共计人民币
一、案情简介2020年12月,被告人叶某某酒后驾车辆经过某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叶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3.06mg/100ml,属醉酒驾驶。二、办案过程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
一、案情简介2018年1月起,庄某某、吴某某、谢某、蔡某某在没有获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到某工业园附近以施某某的名义租用厂房投资建烟草加工厂生产烟丝。期间,因庄某某欠有被不起诉人汤某某3万元未还,汤某某在庄某某的邀约下以该3万元投资入股,但不参与工厂的管理工作。2018年6月被公安机关
一、案情简介2021年7月,被告人罗某与林某某以“碰瓷”(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勒索他人钱财。后罗某驾驶黑色小轿车搭载林某某至某酒吧附近,在公路边等待目标车辆伺机作案。直至当日凌晨4时,罗某与林某某发现疑似喝了酒的梁某某和朋友从酒吧出来并驾驶白色小轿车离开,罗某与林某某便一路尾
一、基本案情2022年2月,被告朱某某午饭时在家中饮酒。休息四个小时后,因急事需外出,被告误以为已酒醒了便驾车上路。后来在路上与被害人发生了碰撞。事发后被告在现场等待交警来处理事故,并向被害人作出了赔偿,获得了谅解。但由于酒精检测结果为136mg/100ml,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立案侦查。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