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
手机浏览
登录/注册

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26

2023.07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H某不服南宁市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的二审开庭审理活动

2023年7月26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H某不服南宁市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的二审开庭审理活动。上诉人H某认为自己没有从事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行政,但却被公安机关以违反《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采取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出庭

26

2023.07
涉及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案,南宁律师尹伟军到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提交申请材料

近日,庭立方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某某行政诉讼申请法律监督案,在收集整理案件相关证据后,到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提起法律监督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八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

文书

25

2023.07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的龚振中律师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件的L某某

2023年7月25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的龚振中律师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件的L某某,向其了解本案的案件细节、下一步的辩护方向以及辩护人的下一步工作。下午,龚振中律师到六盘水市中级法院,与主办法官武某某就L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进行沟通,并与其交换了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

会见

25

2023.07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的龚振中律师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件的L某某

2023年7月25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的龚振中律师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件的L某某,向其了解本案的案件细节、下一步的辩护方向以及辩护人的下一步工作。下午,龚振中律师到六盘水市中级法院,与主办法官武某某就L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进行沟通,并与其交换了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

活动

24

2023.07
涉及醉驾拟处以吊销驾驶证行政处罚,南宁律师尹伟军接受委托到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参加听证会

近日,庭立方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办理某某醉驾案,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参加听证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责令停产停业;(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

活动

23

2023.07
涉及组织未成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庭立方南宁律师尹伟军接受当事人咨询

近日,庭立方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接受当事人咨询,就其家属涉嫌组织未成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提供法律咨询。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

谈案

22

2023.07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在办公室接待了玉林强奸案件的家属

2023年7月22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在办公室接待了玉林强奸案件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活动

22

2023.07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在办公室接待了玉林强奸案件的家属

2023年7月22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在办公室接待了玉林强奸案件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谈案

21

2023.07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刑侦三大队去就旅行佳公司控告高忠明职务侵占案件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答复尽快处理

2023年7月21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刑侦三大队去就旅行佳公司控告高忠明职务侵占案件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答复尽快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活动

21

2023.07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中院就涉嫌盗窃罪的Q某某案件与主办法官交换意见

2023年7月21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中院就涉嫌盗窃罪的Q某某案件与主办法官交换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