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张某所在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900万元。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詹勇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会见当事人,在充分取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分析了案件情况,其后,承办律师多次会见了当事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认为张某的行为涉嫌,但系,且并不属于单位负责管理人员,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认定为,再结合自首和积极退赔的行为,本案当事人符合条件。
四、办案结果
在辩护人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系从犯,判处三年,缓刑三年,并处五万元。
五、办案心得
本案中,最后也如愿获得了缓刑结果,在从犯量刑方面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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