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0 年至 2011年期间,被告人黄某在担任某公立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审核发放乡镇医院公共卫生补助费用的职务之便,在发放某公立卫生院2010、2011年慢病访视补助费用,发放2010年防疫医生疾病预防工作及妇幼人员交通及通讯补助费用,发放 2011年5月至7月,8月至11月乡村医生补助费用,发放公共卫生科健康档案录入工作组人员补助工作中,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将区财政拨付的相关补助款共计人民币84414.8元予以侵吞己用。
二、办案过程
在黄某被逮捕后,其家属于2013年3月14日委托了卓安团队律师。卓安团队律师随即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并精心准备辩护词为黄某辩护。
三、辩护思路
黄某主动向纪检部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同时,其认罪态度好,积极主动退还了全部赃款,又系初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黄某犯判处五年零一个月,并对被告人黄某贪污的公款 84414.8 元予以没收。
五、办案心得
承办律师在接到当事人亲属的委托后,在成都市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黄某,详细了解了全案,积极为被告人黄某辩护。作为辩护律师,如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不断去努力和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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